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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丰农商银行:获批成为“公司律师试点单位”
更新时间:2020-12-16
为增强金融机构在案件诉讼处理中的主动性、有效性,营造更加良好和谐的法治环境,经企业自主申请、工商部门联合推荐,江苏省司法厅于今年10月正式批准民丰农商银行成为“公司律师试点单位”,该行四名员工获批成为公司律师,并被授予公司职业资格证书,享有同社会专职律师同等权利。
据了解,公司律师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公司律师证书,在本企业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员工。公司律师制度的逐步推行,有助于发挥法律服务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保障作用,是完善企业公司治理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
此次“公司律师试点单位”资格的获批,是江苏省司法厅对民丰农商银行法律工作的高度认可,极大鼓励了该行依法规范化经营的信心。更多专业化的法律人才和更加便利的工作条件,都将有助于提高该行在处理法律事务中专业化水平和工作效率,为银行高质量稳健发展保驾护航,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卢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