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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2-02-25
根据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号)等相关规定,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按照采购程序,进行了省联社2021—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经省联社第六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社员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聘用江苏利安达永诚会计师事务所为省联社2021—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特此公告。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