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7-12
管理人民币印制生产;
组织人民币防伪技术的研发;
管理人民币样币;
没收持有人的假币,接收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公安机关等部门收缴、没收的假币;
负责人民币与外币的鉴定;
负责统一销毁伪造、变造人民币;
协助国家质检部门制定人民币反假鉴别仪国家标准,并协助组织实施;
指导、检查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假币收缴、鉴定、保管、解缴业务,开展反假宣传与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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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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