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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农商行:支持建筑业快速发展
更新时间:2013-12-17 作者: admin
海安县是全省第一个、全国第七个“中国建筑之乡”,建筑业已成为海安县的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目前全县共有建筑企业243家,其中特级企业2家、一级企业22家、二级企业28家、三级企业77家、劳务企业114家,建筑业从业人员11万多人。2012年,全县建筑业共完成总产值672.3亿元,其中在外省完成施工产值472亿元,占建筑业总产值的70.2%,建筑业职工获得总计超过100亿元的分配收入。今年1-9月,全县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65.3亿元,同比增长29.47%;实现利税总额16.9亿元,同比增长5.6%;全县税收基金百强中,建筑企业由去年同期13家增加到15家,建筑业为海安富民强县目标的实现提供了重要支撑。
建筑业资金流量大,资金需求旺盛,稳定的资金供给对建筑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在海安县建筑业起步、发展、壮大过程中,海安农商行的金融支持始终相伴,功不可没。截止9月末,海安农商行共计发放建筑业贷款24.44亿元,其中:支持建筑施工企业55户,发放贷款11.89亿元,支持工程项目经理535户,发放贷款12.55亿元;另外,支持与建筑业相关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生产、销售型企业51户,发放贷款10.33亿元。为支持好建筑业的发展,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海安农商行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业务管理办法,对贷款的发放条件、运作环节、风险控制等明确了严格的要求。一是严格贷款发放条件。申请借款的建筑企业和工程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建筑业的相关资格证书,具有较强的工程施工管理能力,工程业绩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和其他纠纷;从事的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审批手续齐全,工程发包方经济实力强,信誉度高,付款方式合理,无长年拖欠、垫资条款。二是规范贷款运作环节。建筑业贷款除需提供一般贷款所需资料外,还需提供工程项目的承建合同、分包协议,建筑资质证书,购置固定资产、施工设备或施工材料合同,建筑公司聘书或挂靠公司证明,收入证明和自有资产证明等材料;重点调查借款人的经济实力、经营状况、资历条件,所属公司的资信、经营状况以及是否存在拖欠工资或其他债务纠纷,历年借款情况和分配情况,担保人的实力及抵、质押物情况;加强贷款发放和支付管理,按照借款用途在借款协议中约定借款人提款条件,并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对贷款的支付实施管理与控制。三是加强贷款风险控制。建筑业贷款只能用于购置工程施工所需固定资产、建筑施工设备等,不得将贷款用于支付工资、归还其他融资以及挪用于其他工程承包项目;贷款期限一般在一年以内,最多不超过贷款资金运用所对应工程的最后一笔工程款付款日期;每年组织对在外施工的建筑业客户及其施工项目进行回访和贷后检查。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更好地支持建筑业发展,海安农商行除了为建筑企业和工程项目经理提供资金上的支持以外,将服务的领域进一步延伸到为客户办理代发工资、支付结算、贷款承诺、履约保函、代办工程保险等方面,为建工客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服务。今年10月份,海安农商行与海安县建筑业龙头企业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发行了首张企业联名卡——的圆鼎鲁班卡,该卡主要面向建筑从业人员,能够有效满足建筑企业工资发放、客户异地取款、消费、转账等金融服务需求。为增强圆鼎鲁班卡的专属性和便捷性,海安农商行免除了持卡人短信通知费、ATM跨行取款费、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转账手续费等13项费用,实现了建工客户用卡“零费用”。(王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