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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湖农商行:让产权“小市场”撬动农村“大资源”

    更新时间:2015-11-24 作者: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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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200万元贷款不仅可以解决种子费、肥料费、人工费等燃眉之急,资金的及时注入,将会给我带来上百万元的经济效益。”姜勤的喜悦不言而喻。

金湖县银涂镇万丰农机专业合作社姜勤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共经营了2990.33亩土地,主要种植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但资金短缺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得知信息后,金湖农商行为急需资金的姜勤办理了200万元的贷款手续,用于贷款质押的是姜勤通过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流转的2990.33亩土地的经营权,成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直接融资的“破冰”之举。

土地流转,倒逼金融服务

金湖县位于苏北地区,县域总面积1394平方公里,陆地面积974平方公里,水面面积420平方公里,辖10个镇、98个行政村,46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36.3万人,为典型的农业县,主要以种、养殖业为主导产业。随着工业经济和招商引资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纷纷走出田地,走出家门,到企业“淘金”,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农业,出现了部分农田减产减收的现象。针对这一实际,近年来,该县以加强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为核心,充分利用县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网络,大力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成效明显。目前,该县累计实现土地流转面积32.69万亩,占土地耕地面积的60.5%,其中流入种养大户的22.08万亩,流入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的4.58万亩,流入农业企业的3.41万亩,流入家庭农场的2.62万亩。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45.54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84.3%

农村土地大面积的流转,涌现出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经济形势和农村承贷对象、农村金融服务主体都在发生着重大变化。农商行不再面对的是一家一户的种养殖户,而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缺少有效的抵质押担保措施,仅凭土地流转经营权很难从银行贷到需求的资金。据统计,这一类信贷资金需求约为2200万元,占农贷资金需求量的30%,且资金需求流动性较强,主要是根据经营需要申请临时贷款占多数。顺时而变,破解这一难题,是金湖农商行绕不过去的坎。

使命在肩,大胆“破冰”

为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押担保难问题,金湖农商行在充分调查、广泛走访、普遍征询、多方协调、全面考证的情况下,推出了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的“场开贷”家庭农场贷款,“兴农贷”富民贷款,解决农村土地大面积流转,土地逐步向家庭农场、种养业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后资金短缺的问题,让“沉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成可以抵押贷款的“活”资产,为“三农”发展构建起新的融资载体。

据了解,此类贷款必须用于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生产或农业开发,同时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生产性质。在选择发放贷款对象上,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是该行为流转经营主体提供的专项贷款,对于通过农村产权交易机构流转面积10亩以上的经营者,依照产权交易机构颁发的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他项权利证书,就可以向金湖农商行申请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经过价值评估、贷款调查,就能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贷款最高申请额度为评估价值的8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利率优惠政策的25%计算。

金湖县尧灵果蔬种植家庭农场负责人陈忠山谈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时不无感慨地说:“金湖农商行真是及时雨呀!”。今年,通过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陈忠山及时获得贷款90多万元,在原流转土地800多亩的基础上又流转了200多亩土地,用于蔬菜种植、灵芝培育,带动附近60多名农民创业,估计年创产值达1200多万元。

该行在服务措施上,重点扶持有制度、有规模、有效益、有场所的“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帮助他们发展生产、改善基础设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标准认定以及市场营销和农业技术推广等。另一方面,还积极引导当地“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构筑优势主导产业、推广新技术、优化生产方式,创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标准化生产园区,通过“场开贷”、“兴农贷”贷款,使致富的百姓更多、致富速度更快。截至今年10月份,该行通过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方式发放贷款59户,101笔,累计发放贷款7890万元,贷款余额2226万元。

                                                (沈珠谊  郑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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