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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阜宁农商银行:获“2016-2018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更新时间: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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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行业和江苏省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的决定》文件公布,阜宁农商银行被授予2016-2018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6年至2018年,阜宁农商银行在省联社的正确领导下,在监管部门和县文明办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下,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质量,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自身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促进、双丰收,为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该行主要负责人表示,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坚持高质量发展,围绕构筑道德风尚建设高地,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眼培养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当好地方金融主力军,为高质量助力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沈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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