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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农商行:荣膺“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
更新时间:2013-12-04 作者: admin
近日,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评选结果出炉,海安农商行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的出色成绩,获得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海安县域范围内获得此项荣誉的三家金融机构之一。
近年来,该行坚持以省级文明单位创建为主线,切实规范文明创建工作的各项要求,营造出文明单位创建的良好氛围。通过大力开展“标杆网点建设”、“学雷锋标兵窗口”、“巾帼示范岗”、“青年文明号”等文明创建工作,逐步建立文明创建新格局;积极参与帮村帮户、结对帮扶、交通志愿者、“文明餐桌”及“送金融知识下乡”等活动,为精神文明建设传递正能量;扎实开展“送戏下乡”、“阳光助学”、“海陵之夏”廉政文化专场演出等,受到社会一致好评。
目前,该行及下属支行已先后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1家,省级文明单位1家,省级青年文明号2家,省级巾帼文明岗1家,市级文明单位4家,市级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各2家。 (范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