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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农商行:围绕作风建设 致力务实清廉
更新时间:2015-04-29 作者: 佚名
近年来,该行紧紧围绕全行改革发展大局,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全行转型升级稳健发展提供了保障。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班子其他人员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与全行各党支部逐一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在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上,通过自我批评、书面检查、调离岗位、免职、党纪政纪处分等方式,重点突出了对中层干部的问责力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
健全党内民主决策规章制度。围绕建立健全反对“四风”方面内容要求,修订出台了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基层和干部职工意见的制度、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以及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同时,要求班子成员每月深入基层联系点调查研究解决问题,并结合中心工作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指导帮助,及时了解基层实际,倾听员工心声,为基层排忧解难。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全省农村信用社领导干部警示教育视频会议,邀请了市检察院反职务犯罪、渎职局领导专题讲座,剖析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全行党员干部和客户经理,分三批到市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通过图片展、警示教育等形式,结合一个个典型案例,使全行职工受到深刻的警示教育。
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对全行具有授信参与、决策和监督权的员工及三年内担任过支行正副行长、信贷业务前、中、后台人员且仍在职的员工进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高度关注员工8小时外生活、消费情况,防范员工参与民间融资、非法集资、充当资金掮客以及经商办企业。对违反规定的,该行严格按照签订的承诺书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时进行严肃处理,切实培育了全员内控合规“硬约束、零容忍”理念。
切实巩固群众路线活动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本行改进工作作风若干项规定,切实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同时,该行纪委围绕反对“四风”问题,组成督察组,对“五一”、“元旦”等重大节日期间作风建设进行了专项督查,贯彻落实党员干部廉洁从业各项规定情况。(崔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