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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丹阳农商银行:监事会扎实开展履职评价

    更新时间:2016-02-23 作者: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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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丹阳农商银行按照省联社工作要求并结合本行实际情况,注重“量身定制”董事、高管日常履职档案的建立和完善,不断探索对董事、高管履职监督工作的方式和途径。

一是注重持续性监督,加强日常评价。监事会在每次会议通知中,专门印发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的评价表格,召开会议时监事通过结合自身日常调研走访情况,客观地给每位董事、高管进行阶段评价,评价档案留存监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高管履职活动的真实反映,履职日常评价档案为监事会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评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注重主客观结合,实行自我评价。年度终了,监事会以表格形式由每位董事、高管自我评价自身一年来履职情况,自评表主要包括董事、高管参加会议情况,发表意见、建议情况,董事、高管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情况以及参与课题研究及调研情况等内容。由于监事会实施的董事、高管本人年度履职情况自我评价工作得到了全体董事、高管的认可,实行渠道更为畅通。监事会自我评价表及自我述职报告连续几年回收上交率都是100%,也充分体现了董事、高管对监事会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注重评价结果运用,敢于真实评价监事会通过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年中汇总和年末评价,根据日常持续监督情况,若发现个别董事、高管履职不够勤勉或存在其他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和董事、高管发出提示,督促相关董事高管及时改进,认真履行职责;年度末,监事会根据董事、高管年度履职的情况,对照《履职评价办法》,并根据相关标准,对个别董事、高管行为有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留情面,敢于运用“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评价,2013年度监事会对个别履职不够勤勉或存在其他问题的董事、高管,给予了“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或罢免建议。 

通过近年来的逐步摸索,丹阳农商银行走出了一条适合监事会开展履职评价工作的有效途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得到了董事会和高管层的认可和配合,对促进董事、高管依法合规、更加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徐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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