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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农商行:紧扣“六个结合” 深化“阳光信贷”
更新时间:2015-10-10 作者: 佚名
今年以来,兴化农商行为优化信贷结构,进一步巩固农村市场,把“阳光信贷”深化推广工作列为重点工程,从建设“示范村”开始,打算用三年时间,以点带面,分年推进,稳步实施。
一、做实一个“真”字,将“阳光信贷”推广与有效客户拓展有机结合。“阳光信贷”深度推广走访对象数量多,工作量大,该行确定主要核心是对有效客户的拓展。通过综合业务系统、CRM系统根据客户存款余额、电子银行产品使用情况,对客户进行筛选、分类,将客户分成一般客户、重点客户、拟授信客户3类进行走访维护,实现信息采集的差异化,提高工作效率。在了解和核实客户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信用保证情况、产品需求情况等相关信息后,及时利用移动PAD进行现场录入建档,提高建档效率和信息颗粒饱满度。变侧重信息资料采集为综合调查采集,通过实地走访、外围调查、民主评议等途径准确掌握客户信息。
二、紧扣一个“适”字,将“阳光信贷”推广与业务品种开发有机结合。在现有“信誉通”、“循环融资宝”、“农田流转融资宝”等信贷产品的基础上,为客户量身定做信贷新产品,努力做到还款期限更加灵活,授信方式、担保方式多样,努力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实现贷款品种与客户的实际需求更加匹配,让贷款对象能够针对性地选择信贷产品,有效地解决以往信贷供给与需求不对称的问题。尝试推出农村土地承包权抵押和水面承包权抵押贷款。
三、提供一个“利”字,将“阳光信贷”推广与贷款利率定价有机结合。综合考虑客户的资信等级、担保方式、行业分布、综合回报、银企关系、企业规模等因素,实施差异化贷款利率定价,确保客户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区别保证贷款、联保贷款、抵押贷款、存单质押等不同保证方式确定基准利率上浮标准;区别不同产业情况确定不同的指导利率,体现对农业产业化、科技农业、发展中新兴涉农产业的支持;区别不同风险程度在一定浮动区间内确定上浮幅度,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客户确定不同的利率定价标准,促进客户结构的优化和调整。
四、围绕一个“晓”字,将“阳光信贷”推广与营销载体创新有机结合。利用乡镇广播、有线电视等宣传工具对本次“阳光信贷”深化推广进行多频率宣传。根据前期确认的客户分类结果,对拟授信客户进行重点上门走访。走访时携带总行统一印制的宣传袋,有针对的宣传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详细介绍产品功能、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和使用方法,及时告知客户来该行办理相关业务将获得的优惠政策,激发客户前来办理业务的热情,由以往单一信贷业务营销向存款业务、贷款业务、电子银行业务和中间业务综合营销转变,有效扩大全行各项业务的知晓面和吸引力。
五、突出一个“便”字,将“阳光信贷”推广与服务水平提升有机结合。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简化流程、节点,提高办贷效率,在核定授信额度内切实简化办贷流程和资料。全面实行“阳光信贷八公开制度”,将贷款种类、对象、条件、额度、期限、利率、程序和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开,对授信客户做到授信额度、办贷流程和联系方式“三个告知到位”。实行“阳光信贷”模式下的客户经理“管户责任”制度,让客户经理积极参与信息采集、集中评议和集体会办全过程,对贷款发放后切实履行贷款管理职责的客户经理给予免责追究,切实提高客户经理参与“阳光信贷”推广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六、强调一个“实”字,将“阳光信贷”推广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机结合。切实践行“三严三实”,改进工作作风,是“阳光信贷”深化推广工作取得实效的有力保证。该行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学深悟透、深查细照、笃行实改,真正做到谋实招、出实绩、为农民办实事。通过公开信贷服务热线及监督举报电话,聘请行风监督员进行监督,建立客服中心进行回访,增强廉洁办贷、阳光办贷、文明办贷、优质办贷的服务意识,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现象,进一步提升信贷服务质量。(刘恒忠 嵇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