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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农商行:监事会做实“三评”规范履职评价
更新时间:2015-12-27 作者: 佚名
认真自评。年中、年末,监事会办公室分别向各位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发放履职尽职自评表,要求其结合自身实际,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情况,发表意见、建议情况以及开展调研情况等内容进行逐项打分自评,写清扣分原因。并要求其认真如实自评,于10个工作日内上交,由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分别反馈自我评价情况,将自评情况纳入履职评价考核。
严肃互评。年末,召开董、监事会,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互评纳入会议议程。会前,提前10天专门印发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履职尽职情况互评表,要求其结合日常调研走访、履职档案、述职情况,对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履职情况予以客观、公正、独立评价,采取百分制评价方式。会后,监事会办公室对互评结果进行汇总,并以此作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年度履职评价重要依据。
规范考评。由监事会办公室牵头,收集汇总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履职档案表,并将自评、互评结果一并交由履职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小组对照《履职评价办法》,依据“三表一度”(即履职档案表、自评表、互评表和贡献度),对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规范、勤勉、忠实履职情况进行分类打分,对个别履职不够勤勉或存在其他问题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如实运用“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评价,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或罢免建议,并督促相关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时改进,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后续监督。(王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