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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农商行:严明“八个严禁” 规范柜台业务操作
更新时间:2013-11-11 作者: admin
为规范柜台业务操作行为,有效遏制内部员工违规操作而引发的风险案件,全面提高内部管理质量,建湖农商行对柜台业务操作提出“八个严禁”。
“八个严禁”是该行在 “十个不准”基础上,针对柜台业务操作人员专门制定的,即严禁柜员办理本人业务,或直接为他人代办业务(即经办柜员与客户不得为同一人);严禁内部员工利用客户账户过渡本人资金,或通过本人、他人账户归集、过渡银行和客户资金以及套取资金;严禁内部员工代客户申请、购买、签收、保管重要空白凭证和支付设备(如网银U盾或令牌、密码信封、支付密码器等);严禁内部员工代客户保管存单、卡、折、有价单证、票据、印鉴卡、身份证件、印章等重要物品;严禁内部员工代客户申请、启用、操作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电话银行业务;严禁支行行长、会计主管或其他内部有权人授意、指使、强令柜台人员违规操作;严禁柜员在离开操作岗位时不退出业务系统操作界面或不加锁保管现金、印章、凭证等重要物品;严禁受理非贷款客户本人(包括企业)到柜面立据办理贷款业务(除按总行信贷管理制度规定且经合法授权委托外)。 (周军 柏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