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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湖农商银行:使“阳光信贷”的阳光普洒城乡大地

    更新时间:2016-07-06 作者: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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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行客观总结近年来“阳光信贷”推广经验,进一步确立了以“福农通”业务有规可循、有标可核、有史可查的“三有”目标为工作重点,努力使“阳光信贷”的阳光普洒城乡大地。

一是规则落地,确保有规可循。落实信贷条线部门开展市场调研,出台《“福农通”业务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福农通”业务进行了明确定义,即该业务是将贷款与银联标准借记卡进行集成创新的金融产品,以提供最高授信额度的方式向农户提供资金融通,并授予“福农通”卡,受信人在一定期限和最高授信额度内可循环获得贷款;该行还对“福农通”发行的组织结构及相关职责、发行对象及基本条件、贷款的用途、额度、期限和利率、办理流程等进行了明确要求,确保基层支行在操作过程中,有规可循。与此同时研究出台《“福农通”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对“福农通”业务的整个推广过程分阶段进行落实,并通过总行领导分片督查、机关部室蹲点督查等方式,推动“福农通”业务的开展。

二是考核落地,确保有标可核。为进一步深化“阳光信贷”成果,该行制订下发了《“福农通”业务考核办法》,重点对农户建档率、授信率、发卡率、用信率、农户满意度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采取百分制考核,分别为建档率15分,授信率10分,发卡率45分,用信率30分,各项凡达到规定标准的得满分,比标准值低的不得分;在农户满意度考核方面,有客户投诉且查实的,每次扣2分。该行将“福农通”业务作为支行行长综合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通过阶段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给予支行经济和行政奖惩,大力度推进业务拓展进程。

三是全面建档,确保有史可查。为了避免因机构、人员调整,对“阳光信贷”工程的数据源不能及时移交或系统梳理,而造成的农户档案遗失,该行要求各镇区支行对有效户的资产、负责、收入、经营等经济档案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历史档案资料对农户基础信息资料进行全面补充和调整,全部导入信贷(阳光信贷)系统,每年对农户的资产、负债的增减等情况适时进行补充调整,确保来年“阳光信贷”工程的开展有史可查,同时也方便客户经理在日常贷款营销中,随时随地地掌握所辖片区人员情况,不因人员调动、机构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开展。

    目前,建湖农商银行已为全县206个村,建立农户经济档案12.77万户,已授信农户84816户、金额28.55亿元,已发放“福农通”卡20165张;与金融办、农工办、人行共同评出2015年度 13个信用镇、40个信用村、720个信用户。通过”福农通”业务的推广,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杨加丰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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