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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扬中农商银行:规范履职行为 提升治理效能

    更新时间: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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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农商银行从规范履职行为、调整董事结构、强化内控管理入手,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制度建设和履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职能作用

合理调整结构,夯实履职基础。根据监管要求及自身发展实际,对董事会人员结构进行调整优化,在保持总人数不变的基础上3名独立董事,使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大于三分之一。公开选聘优秀企业管理者和大学教授担任独立董事,使独立董事行业背景更丰富、专业能力更全面。充分发挥董事的履职作用,鼓励董事在扬中农商银行经营决策难题破解、战略转型等重大事项上,主动发表专业意见,积极提供解决思路。

修订完善制度,推进规范管理。规范董事会运作,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和完善研究制定<公司章程>及各项议事规则专项检查方案》,重点检查《公司章程》是否符合最新监管要求,确保董事会各项职权能够有效落实。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股东及董事职权范围。为保障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加强职工董事履职力度,研究制定了《职工董事制度》建立职工董事“企情问询”机制,落实职工董事对公司业务经营相关情况的阅文权限,以及列席相关重要工作会议的权利,推动职工董事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强化检查监督,防范风险隐患。通过“企查查”“天眼查”等平台对关联方企业董、监、高控股情况按季核查,进行穿透识别,对关联方信息进行定期、不定期更新。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按季在官网披露一般关联交易信息,按年披露关联交易总体情况。将关联交易审计纳入内部审计范围,每年对关联交易进行一次专项审计聘请外部独立审计机构对关联方识别、授信类关联交易进行重点检查,审计结果报董事会和监事会。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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